相信大家都知道 刷卡換現金 之後是需要按時還款的,而大部分會 申辦信用卡換現金 的人,基本上都是有經濟困難的,不管是短期或長期。若能在免息期內將款項還清自然最好,表示經濟危機解除,但若是有還款的心卻沒有還款的能力時,選擇適合自己的還款方式,除了可以緩解生活壓力、節省利息重要的是才不至於讓債務影響到徵信記錄。 刷卡換現金 使用最低還款?甚麼時候又該使用分期付款?有甚麼不一樣? 本篇來看還款最輕鬆的"最低還款":信用卡設有一個最低還款額,即持卡人在還款期內最低需要償還的金額,一般額度為全部透支額的10%。只要償還賬單金額的10%,就既不會產生滯納金也不會影響個人信用,只需額外支付"透支利息"。 我們以 信用卡換現金 借貸10萬元作計算,每月最低還款10%,循環利息年利率15%作計算。大部分看到每月還10%,那我只要10個月就還完了阿,利息頂多也不會超過15,000,會這樣想就是太小看最低還款以及循環利息的計算了。 100,000*10%=10,000 (首月應付帳款) 100,000*15%/12=1250 (首月利息) 債務餘額:91250元 91,250*10%=9,125 (次月應付帳款) 91,250*15%/12=1141 (次月利息) 債務餘額:83266元 首年累積償還利息:9943元 … 225*10%=22.5 (44月應付帳款) 225*15%/12=3 (45月利息) 債務餘額:228元 因本金債務小於500元整,所以在第45個月一次清償,債務歸0。 . 看到了嗎,最低額還款並不是單純的每月償還10%也就是10,000,而是依你的債務餘額的10%下去還,本金跟利息雖然月還越低,但是要注意的是 若有其他消費累加 ,就會直接加入最低額的方式作計算,直到最後就會跟購物狂的異想世界這部片的女主角如出一轍,帳單連看都不想看到。 刷卡消費10萬,最低還款要還44個月?絕對不是開玩笑的,若中途還有使用信用卡刷現金的話,只會還得更久。這也是人家說為何我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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